2023年下半年建湖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
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报
各招标人、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度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62个,分别由2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代理。随机抽取6家代理机构、6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从双随机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5名,由2名具有执法证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小组按照建行审〔2023〕31号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检查,抽查工作中要公正、依法合规,过程中做好抽查记录,认真填写抽查记录表。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当面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由检查组成员、被检查对象共同签字确认。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抽查工作,绝大多数代理机构能够做到认真对待项目代理工作,也发现一些代理机构在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个别代理合同中缺少项目组代理成员表及代理事项。
(二)招标投标档案资料不齐全。个别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中缺少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个别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内容不全、异议回复材料不全。
(三)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不完整。个别项目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不完整,未描述投标人的异议事项及其回复情况。
三、检查结果
按照《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规定,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3家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扣分,要求这3家代理机构立即整改。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建湖县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统计表
2. 2023年下半年建湖县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扣分明细表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2023年下半年建湖县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抽查项目名称 |
抽查时间 |
存在问题 |
采取措施 |
备注 |
1 |
建湖县2023年县城重点排水户污水改造工程二标段(错接、混接等修复) |
2023年12月22日 |
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未加盖招标人公章 |
要求立即整改,并考核扣分 |
|
2 |
建湖县交通运输局上沙线(204国道-石桥头)道路改造工程 |
2023年12月22日 |
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未加盖招标人公章 |
要求立即整改,并考核扣分 |
|
3 |
建湖县近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建湖县近湖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3年12月22日 |
代理合同中缺少项目组代理成员表及代理事项;发包初步方案内容不全;缺少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不完整,未描述投标人的异议事项及其回复情况;异议回复材料不全。 |
要求立即整改,并考核扣分 |
|
附件2:
2023年下半年建湖县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扣分明细表
考核单位: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序号 |
抽查项目 |
招标代理机构 |
抽查问题 |
扣分 |
合计 |
1 |
建湖县2023年县城重点排水户污水改造工程二标段(错接、混接等修复) |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 |
0.2 |
0.2 |
2 |
建湖县交通运输局上沙线(204国道-石桥头)道路改造工程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 |
0.2 |
0.2 |
3 |
近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建湖县近湖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冶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发包初步方案内容不全 |
0.1 |
1.3 |
工程量清单文件缺少招标单位公章 |
0.1 |
||||
缺少招标控制价文件 |
0.2 |
||||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不完整 |
0.3 |
||||
异议回复材料不全(未描述投标人的异议事项及其回复情况)。 |
0.1 |
||||
缺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 |
0.1 |
||||
缺中标通知书 |
0.1 |
||||
缺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
0.1 |
||||
代理合同中缺少项目组代理成员表及代理事项 |
0.2 |
注:1、材料缺少公章的或初步发包方案填写不完整的,按照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扣除0.1分;
2、招标文件不齐全或招标文件中缺少工程量清单文件或缺少招标控制价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备案中由于代理机构的原因备案不及时,扣除0.2分;
3、档案资料中缺少的材料,没缺一项,扣除0.1分;
4、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含代理组成员表)的,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扣除0.2分;
5、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不全,按照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内容不完整,扣除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