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
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15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审计服务费不得超过工程最终结算审定价的2‰,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3.工程规模: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项目占地20.37亩,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建筑面积30599.75㎡,绿地面积4753㎡,绿地率35%,地下面积10514㎡,总投资约15000万元;
5.招标范围: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6、招标内容: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7.服务时间:自咨询合同签订至项目初审完成出具初审报告之日止(含终审配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承诺从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http://218.206.153.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15时(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http://218.206.153.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3.开标地点:建湖县不见面开标厅
http://218.206.153.6:8099/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活动通过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完成。未参加过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交易的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页右侧平台帮助里的常用指南。
2.首次参加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交易的投标人,须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填写主体信息,完善诚信库,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通用。
3.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与现场开标会议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投标人中标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府前路9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515-80611591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高新区智慧产业园D区52栋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8862059589
3.主管部门
名称: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5-80611591
4.监管部门
名称:中共江苏双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515-80611610
5.软件技术支持:15162362672
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