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1216117
根据建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对建湖县林场2025年-2027年林下租地套种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序号 | 地段 | 林地面积 | 种植面积 | 备注 | 租期 | 租金底价 | 竞标 保证金 | 竞价开始 时间 |
1 | 冈西镇张荡村 | 41.24亩 | 27.00亩 | 三林班 10小班 | 3年 | 49900元 | 10000元 | 2024年12月31日09时 |
2 | 庆丰镇胡王村 | 47.50亩 | 36.00亩 | 四林班 12小班 | ||||
3 | 冈东社区运河村 | 51.90亩 | 31.10亩 | 五林班 24小班 | ||||
4 | 冈东社区徐庄村 | 146.70亩 | 109.41亩 | 六林班1小班 | ||||
合计 | 287.34亩 | 203.51亩 |
二、招租要求:
1、承租人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盐城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经营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和物品【土地种植用途应合法种植农业经济旱作物,并不得种植中药材及高秆(含油菜)、藤蔓农作物,且不得从事任何养殖、放牧】。
2、成交人须在竞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人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租赁期到期后,由成交人负责腾空让出资产并结清生产、经营性费用等各种矛盾处理结束后出租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3、资产按现状出租、不得改变原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严禁占用、不得对主体结构进行破坏。竞标人需要到资产持有人处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标人参加竞标会议视同已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并完全理解竞标文件,竞标成功后须全面响应竞标文件的要求。
三、参考租金:
标的起租价参照上表,竞价成交后次日起3日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缴纳中标租金,租金付款方式:资产租金一次性缴纳(成交人未按时交纳租金的,招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租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价格为招租人净得价(不含税价),所涉及物业管理费、税金、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租金仅以转账方式缴纳。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20分钟内各竞标人按竞标规则自由竞价。
2、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3、当一个标段只有一人参加竞标时,竞标报价时至少加一个加价幅度方可成交。
4、竞标服务费不计入报价,额外支付。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本次竞租各标的应缴保证金数额参照上表(“招租标的及概况”)。
2、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缴纳竞标服务费后原路退回,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租赁合同”。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标人应先与招租方预约看房,竞标人应在参加竞标前做好一切标的物的咨询和勘查工作,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和形态,且不得以事先未看样或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
七、竞标人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凡自愿参与竞租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对应标的竞价开始前, 登录http://218.206.153.6:8099/或中文输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点击网站中“交易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并成功进入竞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自行下载“操作手册”)。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必须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租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3、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八、竞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建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建国综函【2019】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款方式:数字人民币;单位名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包号:0082000919064759,账号:932096013020178888,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县太平路支行。(按租期内总租金计)
九、履约保证金:竞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前须向资产持有人交纳中标价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使用权租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仅以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用途:中标人应确保中标林地范围内林地完整和林木良好生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一经发现中标方有任何破坏林地、林木现象,资产持有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加倍扣除损坏赔偿,只至单方面中止该标段履约,由此造成中标方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承但)。
十、合同签订和成交公示期限:
1、成交人应于竞价成交后次日起3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资产持有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资产持有人指定账户(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完成签约手续,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成交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出租,资产持有人和江苏辰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江苏辰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仅就资产持有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面积偏差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资产持有人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资产持有人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十二、质疑或投诉程序:
竞标人认为本次竞标文件、竞标过程和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资产持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资产持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投诉。
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竞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产持有人:建湖县林场
联系方式:13912534567
代理公司:江苏辰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365689193
项目监管部门: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投诉受理部门: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方式:0515-80600027
建湖县林场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