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01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期限要求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准时参加开标。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