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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9250002000150001001存量房产盘活利用项目(一期) 第1次澄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01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期限要求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准时参加开标。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