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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公开招标][勘察]建湖县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更新项目勘察测绘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8    【我要打印】 【关闭】


建湖县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更新项目勘察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更新项目已由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建政服投资(202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湖县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更新项目勘察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建湖县境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内容为改造DN20-300老旧供水管网约40公里,改造大团回迁房小区南沙回迁房小区(二期)等70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含泵房新建及改造)。总投资约8500万元(工程直接费约8000万元)。勘察测绘费用7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需要的地形测绘和地质勘探、配合施工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消防报批、竣工备案,配合提供设计资料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院提出的勘察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质量标准统一按“合格”填写。

2.5.服务期限: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2026年30日历天,2027年为50日历天);2026年时间要求为30日历天内须配合设计单位完成2026年标段(管网及二次供水2个标段总造价约4000万)施工图设计。2027年时间要求为50日历天内须配合设计单位完成2027年标段(管网及二次供水2个标段总造价约4000万)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工程计划安排接招标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期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的独立法人。

项目总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总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 本次招标 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218.206.153.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218.206.153.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6.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218.206.153.6:8099/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4)重点提示:

    1)以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纸质或者电子件);纸质保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同时需将出具的保函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3)电子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有效的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建湖县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获取,地址为:http://jianhu-liuyun.dfdd-toubiaole.com/login/(详见上述网址内操作指南)。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时无需上传电子保函扫描件或截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也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4)重要说明:投标人以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视为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未从建湖县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的电子保函,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湖中南路999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189125362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联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黄海中路103号301、302室

    项目负 责 人:倪伟

    联   系   人:宋加伟

    联 系 电 话 :15351550317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6 分

投标报价: 94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94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94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94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综合标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历

(2分)

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计分。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4分)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有任意一项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并且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兼任。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项计分。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计分,缺一不得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94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94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94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94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1.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评标准备工作组由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准备工作量大小,及时完成评标准备工作并适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审查和其他方面审查三方面内容。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评标准备阶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2.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宋加伟 签于 2026/04/28 16: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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