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冈产业园纬五河(坍圩东西河)东西贯通工程已由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建政服投资【2025】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上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上冈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河道向东开挖延伸,与串场河贯通,向西清淤,与经六河贯通,部分河道新增圆木桩及两侧护坡,土方按现状实测计量,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253.69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土方开挖、河道疏浚、刷坡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25001000250001
| 上冈产业园纬五河(坍圩东西河)东西贯通工程 | 上冈产业园纬五河(坍圩东西河)东西贯通工程的施工,主要实施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土方开挖、河道疏浚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无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4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5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②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5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按照要求上传投标人信息,验证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是指:http://218.206.153.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9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0.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2 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10.3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18.206.153.6:8099/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11.重点提示:
11.1以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纸质或者电子件);纸质保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同时需将出具的保函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11.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11.3电子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有效的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建湖县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获取,地址为:http://jianhu-liuyun.dfdd-toubiaole.com/login/(详见上述网址内操作指南)。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时无需上传电子保函扫描件或截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也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11.4重要说明:投标人以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视为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未从建湖县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的电子保函,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建湖县上冈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岭
联系电话:15895153799
代理机构:江苏瑞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472508818
2025年5月12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按报价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 名中标候选人。 |
开标、评标步骤 | (一)开标;(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工作(见本章第3.1款规定);(三)评标入围(见本章第3.2款规定);(四)初步评审;(五)详细评审;(六)评标结果。 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4.承诺书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
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7.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
8.暗标的要求(如有) | 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社会保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7.联合体(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6.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
8.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9.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
10.其他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3.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W=A A:投标报价: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时明确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一;R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方法一: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本工程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98%。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特别规定: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3.2.5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 投标人最终得分W=A A:由评委对A全部内容赋分并计算出各自A分。 | |
其他规定 | |||
打分及有关计算规则 |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过程中评标基准价、A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离率百分比、报价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得分并列 | 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
…… | …… |
附件1: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100 | |
1 | 投标报价 | 100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1“评分标准”。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2.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3.2.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3.2.2.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从以下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3.2.2.2.评标入围数量: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15;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3.2.2.3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3.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6.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4.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投标人得分=A。
3.4.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按本章前附表3.6.1款执行。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